巨鹿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冀直管〔2013〕25号)精神,按照市直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邢公节能办字〔2013〕7号)文件要求,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为2013年6月8日至14日进行。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全县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同时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各级公共机构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通过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积极参与6月17日“全国低碳日”活动,活动当天,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和支持节能减排。在开展“全国低碳日” 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同时,要组织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宣传窗口,如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等宣传节能和低碳常识,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印制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在公共机构办公区进行张贴,宣传画的内容可以到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上网浏览学习有关知识。
三、有关要求
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活动计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的精神,要积极扩大宣传影响,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3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报送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立,电话:0319-4326308。
2013年6月2日
内容时间:201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