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广 宗 县 委 组 织 部 中 共 广 宗 县 委 政 法 委 广 宗 县 人 民 法 院 广 宗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宗 县 财 政 局 关于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合同制人员的实施 意 见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司法协勤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按岗位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数量 招聘法院合同制司法协勤人员5名、合同制书记员5名,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1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广宗县户籍的公民。 (二)招聘对象: 1、法院合同制司法协勤人员的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 2、法院、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的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司法工作; 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从事司法工作的身体条件;报考合同制司法协勤人员岗位的,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报考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的,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如已聘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本人及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法轮功或其它邪教活动的; 7、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工作的。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组织部、法院和检察院联合设立招聘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名人员需从广宗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所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内容要详细真实,要写清报考岗位。报名实行个人诚信担保,诚信签名需由本人亲笔填写(机打无效),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 3、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3)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5)近期免冠同版小2寸证件照片4张;(6)填写所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免冠同版小2寸证件照片(表格样式见附件);(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信。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在其取得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其取得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 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 :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在广宗县政府网、县政府公开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即时在面试地点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五)体能测试。报考法院合同制司法协勤人员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达到体能测试标准的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审批、聘用。对政审考察合格的,在广宗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通知单,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取消已取得的各项成绩,不予聘用;未及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制管理,不列入编制,工资按照广宗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专项列支。 咨询电话: 0319-7212330 联系人:张 爽
2、《广宗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协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广宗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