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的 公 告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2〕77号)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对辖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的驾驶人审验周期进行调整,即每年均需办理审验业务。按照市支队车管所的工作要求,经市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5月起,辖区所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即进行身体体检、交通违法处理,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等。 二、辖区所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日期在2012年5月1日前,则下次审验日期向后推1年;5月1日起,凡是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以后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均需办理审验业务。 三、办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业务时,审验信息签注在驾驶证副页反面。 四、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验、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2012年 5月18日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