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依法取缔一家非法洗皮厂 近日,县环保局获悉冯家寨乡郑三周村有一家非法洗皮厂在私自违规生产。县环保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非法洗皮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也是重金属污染类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无治污设施,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该厂已于2010年予以关停取缔,受利益驱使,今年又偷偷开工生产。为防止该厂再次违规生产,县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一是清除生产原料,砸毁生产设施,拆除变压器、电机、变速机等机器设备。二是责令违规企业负责人限期对所排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对违规企业经常化监督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杜绝反弹现象发生。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