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认证的 公 告 按照邢台市实施企业离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服务和资格认证的工作安排,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将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资格认证纳入属地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市本级无资产、无经营、无管理的“三无”企业及非正常经营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通过人事代理灵活就业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离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由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纳入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认证。 二、上述符合条件的具有我县户籍的离退休人员,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2年11月底,携带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到县社保局按要求登记认证,随到随办,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未认证,将缓发养老金。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
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