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广宗县道德模候选人的启事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县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二届广宗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本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评选范围:凡具有广宗县户籍或在广宗生活、工作满三年的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均可参评。 评选标准: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类别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竭心尽力帮助他人。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牺牲个人利益,制止和阻止严重后果发生。 3、诚实守信模范:恪尽职业道德,坚持文明诚信生产经营,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和行业欺诈。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 5、孝老爱亲模范:坚持孝老爱亲,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孝敬老人,夫妻和睦,为倡导家庭美德树立了光辉形象。 评选程序:候选人产生由单位推荐、社会机构(企业和社团法人等)推荐或群众联名推荐。推荐的候选人都要求有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红底标准电子照片。于3月20前报县文明办。电话:7215126。 对产生的第二届广宗县道德模范,适时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进行命名表彰,并参评邢台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要求根据单位实际,积极推荐,各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选候选人1-2名,各乡镇、工业聚集区推选候选人3-5名。确保其先进性、代表性。 广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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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