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邢台市文艺精品扶植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文艺家协会: 自去年成功开展第一届邢台市文艺精品创作奖评选活动以来,一批文艺精品脱颖而出,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不断提升。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关于印发<邢台市文艺精品创作奖评选奖励办法>、<邢台市文艺精品创作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奖中的邢台市文艺创作繁荣奖每两年评选一届,邢台市文艺精品扶植奖每年评选确定一次。据此,市文联研究决定,启动第二届邢台市文艺精品扶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扶植金额 邢台市文艺精品扶植奖是对作者构思和计划创作的重大文艺选题进行评选和专家论证后,以奖金的方式对该作品创作生产进行前期投入和扶植。该奖项与文艺突出贡献奖、文艺繁荣创作奖的评选活动不交叉,单独进行。 评选范围是拟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创作,符合可申报资助作品种类的文艺作品。 参评作者的户籍或组织人事关系在邢台市辖区。 扶植作品入选并公示后,可视创作难度、智力投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二、作品种类 (一)参选各艺术部门全国最高奖项的作品: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国家广电总局“飞天奖”“华表奖”“星光奖”、中国广播剧奖、中国文联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江、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二)参选全国和河北省“五个一工程”奖、河北省文艺振兴奖、孙犁文学奖等奖项的文学艺术作品。 (三)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电影和电视连续剧、动画片、戏剧、歌曲、广播剧等文艺门类以及剧本的创作。 (四)以邢台本土文化为创作元素,并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开演出、展览、发表、播出的文学艺术成果,含戏剧演出排练、书法美术摄影展览、电影电视剧的拍摄、戏剧曲艺演出等。 (五)重视网络文学艺术创作,对反映我市历史文化、社会风貌,具有一定影响力,点击量超过100万的网络文学及音乐影视作品。 以上各项奖励,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坚持宁缺毋滥,确保质量。若无达到标准的作品,该奖励项目空缺。如果某一门类出现奖项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其他门类的奖项数量和奖金数额。 三、评选步骤 (一)作品上报。务必于10月20日之前将参评作品的报送到县文联(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县委三楼东头)。 (二)资格审查和初评。2015年11月上旬,评委会完成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查、认定、初步筛选工作。 (三)终评。2015年11月中旬,评委会根据各专业评审组的推荐意见进行终评。终评时必须有4/5以上的评委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数超过参会评委的2/3,方为有效。 (四)公示。2015年11月下旬,经评委会审定通过后,拟获奖作品在《邢台日报》等市级媒体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作品,由组委会审核批准,确定创作奖评选结果。 (五)奖励。适时通过相应渠道或举行相应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金。 四、评选机构 邢台市文艺精品扶植奖下设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和评委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 评委会由市文联组织聘请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权威、德艺双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创作奖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文学类、书画摄影类、戏剧音舞类、综艺类(民间文艺、曲艺、影视、杂技、文艺评论等)四个专业评审组。 五、几点要求 (一)各文艺家协会要高度重视这次评奖工作。申报数量上要坚持宁缺毋滥,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申报。 (二)各作者申报参评的作品统一交给所在县文联,由县文联推荐并盖章后,报评委会办公室。 (三)凡申报参评者,均须填写评委会统一印制的作品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评委会电子信箱604906898@qq.com。邮件主题要写上“XXX文艺精品扶植奖申报资料”。 (五)每人一般只能申报一件作品,不得多件作品同时申报。
附件:第二届邢台市文艺精品扶植奖申报表
广宗县文联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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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