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环境无止境 今年以来,广宗县探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机制,制定企业经营“零干扰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特邀监督员”等制度。进企业检查收费报批制,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进企业检查、收费、罚款等“六个一律不准”的规定。 实行企业经营“零干扰日”制度。规定每月的1—25日为企业经营“零干扰日”,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到每月后五天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将涉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开,推进了涉企收费工作有序、公开、透明运行,避免了暗箱操作,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选取爱心超市、兴广商场等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40个企业、门店、商场和超市、运输商户,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由各门店负责人担任监测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传达相关文件规定等方式,强化对监测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体情况。 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30名企业负责人和项目业主等担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赋予“特邀监督员”监督权、整改建议权、评议考核权三项职责。同时对群众投诉查实和检查中发现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俊兵 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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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时间: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