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增强纪律意识,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作风形象,市中街道特制定《市中街道2017年度作风效能考核办法》,考核适用对象包括市中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借调借用人员);社区及其他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考核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违必究、错责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有序、客观公正、透明公开。考核采取方式按百分制倒扣法,年终计入个人综合考核;社区的效能考核实行同党风廉政建设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制度、会议纪律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纪律、专项效能建设等等,并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着重申明“五个严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强化纪律监督检查,抓住“六个重点”,对影响“攻坚决战”成效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
内容时间: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