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扶贫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莅赤,就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到赤后,随即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2015—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汇报,并就检查内容、方式、时限作了明确。
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小平出席座谈会。
据悉,检查组自4月17日起,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在赤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行为,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在赤期间,检查组将公布举报电话,并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分别设立举报箱。
据介绍,2015年以来,我市累计获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104万元,其中:2015年4120.5万元,2016年2983.5万元。市财政已下拨6496.73万元,结转607.27万元。两年间未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主要由市扶贫办、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用在扶贫产业发展(含“三变”改革)、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含农村电商)、扶贫培训、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其中,扶贫产业发展方面,除上级下达指标明确投资方向的资金外,按照“四到县”原则,采用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确定资金和项目。共安排落实项目68项,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970.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如金钗石斛种植、乌骨鸡养殖、生态鱼养殖、优质精品果蔬种植、牛羊养殖等,覆盖全市15个乡镇(街道)60余个村,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共安排落实项目15项,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通村(组)道路、“四在农家”、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等,覆盖全市13个乡镇22个村,受益人口达2.0万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口全覆盖0.15万人左右。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2015年,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赤水市财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赤水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竞争立项办法》、《赤水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赤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赤水市财政扶贫项目利益联结办法》、《赤水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对乡镇严格按5:3:2进行资金拨付,并建立了扶贫资金支付管理平台,从制度上规范监管机制,做到一个笼子进,一个口子出,专账核算,封闭进行。
内容时间: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