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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发改议复字〔2015〕3号 签发人:袁中海
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杨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将金华街道沙湾村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户列入全市2015年生态移民安置范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2015年生态移民安置点已经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2015年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黔移发〔2015〕22号)文件批复,安置点为元厚镇红军渡社区安置点和官渡镇馨农家园安置点。故暂未将金华街道办事处沙湾村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户列入2015年安置点。现在我局正在编制“十三五”生态移民规划,并开展全市扶贫生态移民规划编制调查摸底工作,下步根据金华街道对该区域农户摸底调查情况,将需要搬迁的村民纳入“十三五”扶贫生态移民规划。
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6月9日
(联系人:张水;联系电话:22889078)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选任联工委。
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发
内容时间: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