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农牧议复〔2014〕1号 签发人:王碧强
市农牧局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忠琴、万友才、付世彬、杨黔燕、郭显富代表:
您们提出的《加大农村种植、养殖项目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全市种养殖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2014年种养殖产业发展主体指标安排情况
确保粮食产量12万吨;新增石斛面积1.25万亩;培育商品竹林10.8万亩、笋竹两用林2万亩;出栏乌骨鸡为主的家禽700万只,肉兔500万只。
二、2014年全市种养殖业计划投入资金情况
我市种养殖业投入资金一般由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石斛办等4个部门负责,2014年全市计划投入种养殖业资金13387.52万元。其中:农牧局牵头实施的项目投入约4125.82万元,农业示范园区、市石斛办牵头实施种植项目1142万元,财政局牵头实施种植项目投入约3677万元,林业局牵头实施种植项目投入4442.7万元。
1.农牧局牵头实施项目4125.82万元
一是常规种植业项目共计投入资金587万元,主要用于良种补贴、粮增工程、马铃薯高产创建和马铃薯专项、蔬菜种植等;二是2013—2014年扶贫种植业项目21个、共计投入资金1844.7万元,主要用于石斛、金银花、猕猴桃、蔬菜、龙眼、核桃等基地建设扶持;三是畜牧业项目共计1694.12万元;主要用于乌骨鸡、肉兔、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2.农业示范园区、市石斛办牵头实施的石斛等项目,投入资金1142万元。
一是用于种植业土地流转补助指标计划3200亩(中药材2000亩除外),补助资金约192万元;二是石斛产业下达任务12500亩,补助资金计划约920万元;三是精品水果扶持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精品水果车厘子、青脆李示范基地建设。
3.财政局组织实施种植业项目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3677万元。
4.林业局组织实施种植业项目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及公益林管护4442.7 万元。
退耕还林补助19.9万亩,资金2607.8万元;公益林补助,资金1184.9万元;竹基地建设,资金650万元。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乡镇投入不平衡
尽管我市争取项目资金总量上还不算少,但相对全市来说,还是投入不平衡。一方面,资金量相对较大的是扶贫资金,重点落在贫困乡镇,故资金分配上贫困乡镇较多,非贫困乡镇较少。另一方面,由于上级资金有限,申报时间要求一般较急,故编制申报项目积极主动、及时的乡镇,相对资金项目较多;农技力量薄弱,对项目申报工作不重视,项目实施时落实不力的乡镇项目资金较少。
(二)产业扶持不平衡
由于市重点扶持产业的倾向不同,个别农户自投产业,没形成一定产业规模,不具有全局性,故项目支持力度不大。
(三)项目设计建设难以满足要求
一是在项目设计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就全省(全遵义市)提出的设计要求,而受地理环境的影响,我市在建设规模、投资方向和覆盖面等方面都无法满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设计要求,导致争取项目难。二是受项目投资构成复杂、补贴标准偏低、资金到位缓慢的影响,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按照设计规模和进度组织实施。三是获得项目支持的业主自身条件不具备、无法组织自筹资金而出现延迟实施、生产效益不明显、示范带动效果不佳等现象。
四、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要实现种养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重点是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和解决产品出路问题。 “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确立了“竹业、石斛、乌骨鸡”三大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使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今后,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扎实扶持种养业生产:
(一)以《赤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继续组织各级各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申报资料,积极争取项目投资。
(二)以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投资种养业生产1000万元为基准,逐年增加投资比例和补贴标准,改善种养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扶持龙头企业和部分农户开展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种养业生产,带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获准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机关设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方向,认真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获得投资的建设单位(农户)进行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四)合理调整分配项目发展扶持计划,将项目和扶持资金更多地倾向群众积极性高、乡镇镇村干部落实能力强的乡镇。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种养殖业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积极主动向上对接,争取更多资金投入我市种养殖业,为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而努力。
此复。
2014年7月15日
(联系人:赵泽武 联系电话:18184478650
赵渊珍 联系电话:13511872589)
抄送:市督查局,市人大选任联工委。
赤水市农牧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印发
内容时间:201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