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财议复字[2013]4号 签发人:廖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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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袁进学、裴益俊、何大清、雷德华、袁定远、程飞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建安营业税征收考核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财源建设及财税征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安营业税是上级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主要支撑指标之一,而固定资产投资又是考核GDP完成情况的主要因素。在当前全省“提速赶超、跨越发展”的大形势下,加之我市要在2016年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有效促进全年我市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全面完成,加强建安营业税的均衡入库考核是必要的,通过考核,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对于石堡乡等发展受限的乡镇,市政府在年初下达任务时,已酌情减轻安排固定资产投资和建安营业税年度考核任务,分月均衡入库任务相应减小,在全市总体考核乡镇“一盘棋”的情况下,实际上已经减轻了石堡乡的考核达标压力。
赤水市财政局
2013年5月30日
(联系人:周密,联系电话:2861594)
内容时间:201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