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农牧议复〔2012〕2号 签发人:王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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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赤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明方刚、李治明、王中明、陈长友、黄黑风、姜德全、周坤平、龚祥勇、陈世烈、胡雪莹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特色生态农业扶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的问题。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国家、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税收、信贷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在示范社建设方面,省、市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但是由于贵州省、市、县财政困难,扶持资金十分有限,扶持的面狭窄,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得到资金的帮助。今年市农牧局将加大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力争对我市一些优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促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将一批发展好、规模大、示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为遵义市龙头企业,争取产业化发展资金的扶持,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产业做强做大。
2、关于对特色生态农业扶持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围绕增强农业竞争力,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的培育与高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了“兴竹药、优果蔬、壮禽渔”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化经营的战略,建设了竹乡乌骨鸡林下养殖商品基地,金钗石斛生态种植商品基地,高山延后蔬菜基地,复兴张家湾观光农业生态园等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绿色产业。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是要进一步做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形成规模效益,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带。在产业用地,标准化生产,环保评估,无公害产品认证方面指导。二是争取国家、省、遵义市特色生态产业项目资金扶贫,已经列入的乌骨鸡、石斛产业发展扶持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等一批新产业尽早列入上级项目扶持同时积极开展我市特色生态农业项目推介工作,促进对外招商,从而切实解决特色生态产业发展中资金、技术、市场等困难,达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徐航海 联系电话:15208647366)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议 答复函
抄 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大选任联工委。
赤水市农牧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内容时间:201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