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加快发展与扶贫攻坚相结合。通过加快发展为扶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扶贫攻坚促进全体人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重点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快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坚持加快发展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前提,以科技创新为支撑,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步伐。注重发挥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促进各种资源向最困难的地区、最贫困的人口倾斜,确保贫困群体优先受益。坚持国家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自强不息,开拓进取,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保障京津地区生态安全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总量同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内容时间:19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