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按照保护生态、点状开发、集聚发展的原则,将该片区划分为重点发展区、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
重点发展区。主要包括县城等重点城镇和单独设立的工矿区、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城镇空间和产业基础条件,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平原、盆地、河谷和低山丘陵地区。以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聚居空间为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以及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组成的各级各类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生态旅游、种养业和必要的科学实验外,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结合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逐步减少人类活动,有序推进人口转移和易地安置。
空间结构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综合运输通道,加快重点城镇、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融入首都经济圈,推进与冀中南经济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经济区的合作,增强与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及保定、张家口、承德、大同、忻州、乌兰察布等周边城市的联系,推进张家口、大同、乌兰察布三地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发展,构建“ 一圈三带四走廊” 经济发展格局,形成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特色鲜明、城镇体系完善的空间结构。
城镇布局
县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县城功能,拓展发展空间,增强人口和产业聚集能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涞源、蔚县、大同、兴和等县城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有条件的逐步发展为区域经济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中心镇。完善城镇体系,强化产业支撑,扩大就业渠道,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中心镇。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
内容时间: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