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按照整体保护、点状开发、集聚发展的原则,将该区域划分为重点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
重点发展区。主要包括地市级城市、县城等重点城镇和单独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项目区。充分利用城镇空间和产业基础条件,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加快产业集聚发展,逐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河谷、塬地和低山丘陵地区。以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聚居空间为主,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森林、湿地、草地以及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组成的各级各类禁止开发区域。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种养业、生态旅游和必要的科学实验外,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结合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逐步减少人类活动,有序推进人口易地安置。
空间结构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运输通道,加快区域内中心城市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推进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兰州-西宁经济区、宁夏沿黄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加强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以及宝鸡、咸阳、吴忠、中卫等城市的经济联系,构建“ 八中心四走廊” 经济发展格局,形成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特色突出、城镇体系完善的空间结构。
城镇布局
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庆阳、平凉、天水、定西、白银、临夏、固原、海东( 乐都) 八个中心城市,完善增强城市功能,规范新城新区发展,拓展城市空间,促进人口集中和产业向园区集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城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拓展城镇空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能力,带动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城镇道路、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
内容时间: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