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规划管理与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
规划实施
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两省人民政府对本省片区内规划编制与实施负总责。片区内各县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确保完成规划任务。
落实行业部门分工。卫生部是吕梁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的联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实施,密切与两省和中央相关部委的联系沟通。国务院其他各部门,特别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合力推进规划实施。两省各级行业部门要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积极落实政策,抓好项目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协调推进。
建立跨省协调机制。建立两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片区内各级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合作交流。
加强基层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把规划实施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建立村级干部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鼓励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规划目标责任制,对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绩效考核。省级组织、扶贫开发和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将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
规划管理
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片区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编制省、县级实施规划。实施规划以五年为期编制,与同级“ 十二五” 、“ 十三五” 规划相衔接,还要与国家行业规划相衔接。县级实施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省级实施规划由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备案。省级实施规划中有关重大基础设施和跨省建设项目按有关程序审批。省级实施规划在中期调整时一并纳入本规划。
监测评估
建立连片特困地区规划监测信息系统,开展规划实施监测。监测结果用作规划中期调整和绩效考核的依据。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在规划实施期满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
附表 吕梁山片区行政区域范围
附图 吕梁山片区行政区划图
内容时间: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