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按照整体保护、点状开发、集聚发展的原则,将该区域划分为重点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
重点发展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市、县城和单独开发的重要项目区。要充分利用城镇空间和产业基础条件,集约节约用地,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加快产业集聚发展,逐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河谷平坝和低坡丘陵地区。以农村居住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为主,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相协调,积极发展特色农业。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森林、湿地、草地、水域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生态旅游业、种养业和开展必要的科学试验外,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结合生态保护和扶贫开发,有序推进人口易地安置。
空间结构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水运、航空等综合运输通道和网络,加快中心城市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提升辐射带动功能,推进该区域与滇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增强与缅甸、老挝、越南和泰国、印度等邻近国家经济联系,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构建“ 七中心三带四走廊”经济发展格局,形成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特色鲜明、城镇体系完善的空间结构。
城镇布局
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大理市、保山市、普洱市、楚雄市、丽江市、临沧市、芒市七个中心城市,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有序建设产业园区,拓展城市空间,促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城市群和城市布局。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重点县城为节点,加快滇西城市群发展,合理引导滇西南、滇西北城市布局。加强片区内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拓展城镇空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渠道,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内容时间: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