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这个计划力争在20世纪内最后7年,集中力量,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1986年,中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到1992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地区差距,1994年,国务院决定从当年起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这个计划是20世纪后7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计划》指出,扶贫攻坚的奋斗目标:一是到本世纪末,使全国绝大多数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500元以上,扶持贫困户创造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条件,减少返贫人口;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改变文化、教育、卫生的落后状态,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提出了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并明确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和主要形式以及信贷、财税、经济开发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各部门的任务、社会动员、国际合作、组织与领导作出规定还提出,今后7年里每年再增加10亿元以工代赈资金、10亿元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等。
方针与途径
——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覆盖广、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业、运销业。
——积极发展能够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又能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
——通过土地有偿租用、转让使用权等方式,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
——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劳务输出,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
——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
扶贫开发的主要形式
——依托资源优势,按照市场需求,开发有竞争力的名特稀优产品。实行统一规划,组织千家万户连片发展,专业化生产,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或区域性的支柱产业。
——坚持兴办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扶贫经济实体,承包开发项目,外联市场,内联农户,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引导尚不具备办企业条件的贫困乡村,自愿互利,带资带劳,到投资环境较好的城镇和工业小区进行异地开发试点,兴办二、三产业。
——扩大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干部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
——在优先解决群众温饱的问题的同时,帮助贫困县兴办骨干企业,改变县级财政的困难状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放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
——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康复扶贫。
政策保障
信贷优惠政策
——对贫困户和扶贫经济实体使用扶贫信贷资金,要从实际出发,在保 证有效益、能还贷的前提下,贷款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有一定灵活性。
——国有商业银行,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在贫困地区有选择地 扶持一些效益好、能还贷的项目。
——对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沿海6省的贫困县,以及各 省、区刚摘掉贫困县帽子的县,要增加地方财政和商业信贷的投入,一般不低于原来国家对这 些县的扶持规模。
财税优惠政策
——对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其所得税可在3 年内予以征后返还或部分返还。
——各级政府要把扶贫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用于扶贫开发。
——为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由于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和粮食提价而增加的负 担,各省、区、直辖市可使用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对吃返销粮的贫困户以适当补贴。
经济开发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安排开发项目时,应向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倾斜。 中央和省、区在贫困地区兴办的大中型企业,要充分照顾贫困地区的利益,合理调整确定与当 地的利益关系。
——国家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时,要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性,给予支持和照顾。
——对贫困地区的进出口贸易,要坚持同等优先的原则,列入计划,重点支持。
内容时间: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