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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藏战争”所引发的七世达赖喇嘛移驻惠远寺是清朝强化对康区控制的重要事件。在清朝的主导下,七世达赖喇嘛在康区驻锡7年之久,在此期间清朝修建惠远寺供达赖喇嘛驻锡,并派驻军队、设置土司以保障其安全。这些举措使得清朝在康区的统治进一步强化,并促使康区在治藏战略中前沿与依托地位得以形成。
准噶尔汗国在亚洲内陆的统治和扩张对清朝西北疆域的开拓和治理具有深远影响,为其留下厚重的历史遗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准噶尔汗国疆土为清朝所继承,极大地拓展了清朝的西北疆域;亚洲内陆臣属于准噶尔汗国众多部族和政权转而成为清朝藩属,形成清朝西北宗藩体系;准噶尔汗国统治天山南路回部的众多政策措施为清朝稍作变革而沿袭,成为清朝治理新疆的参照和依据。
清代前期土司问题逐渐演变为云贵地区严峻的社会问题,为加强对南方蛮夷地区控制,稳固边疆统治,清廷因势而动,对土司问题的施治态度呈现由“软”及“硬”的转变。同时清廷将土司问题看作“系统性”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灵活运用前馈控制、制度控制、教化控制、弹压控制、设治控制等多种社会控制手段,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控制效果,使土司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并最终完成了清代云贵地区...
本文为清朝查氏家规。
唐诗是唐朝人表达自己感情的一种典型方式,或者称为中国式方式。那为什么就偏偏是唐朝呢?清朝行不行?清朝不行,清朝净打败仗,哪顾得上抒发感情?那明朝呢?元朝呢?汉朝呢?我们现在为什么就写不出“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写不出“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就是因为唐朝的“气”。
本文以盗马案为核心,探讨清代乾隆时期南疆治理中的法律多元性问题。主要观点如下:基于清代文献记载,与内地和蒙古地区相比,清朝在新疆的立法并不成熟,在很长时间内没有颁行统一的刑事法规,相关案例中对法律的应用以皇帝个人意志为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面对新疆这样一个多元之地,清朝统治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可以肯定的是:第一,在总体上,盗马案犯和被盗马匹主人的民族身...
在以上各章中,我们对清代救灾法律的内容及其运行进行了大致的介绍和分析。清朝集历代救灾制度之大成,建立了相当完备、系统的救灾法律制度。可以说,清代救灾法规的形成及变化与清代救灾活动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顺治、康熙、雍正时期,由于经历了长期战乱,清朝初建,国家的救灾法律制度处于恢复和重建时期。
八旗驻防作为清朝治理新疆前期的重要军事制度,历来备受学者关注,但有关回疆地区的八旗换防制度则明显关注不足。本文利用满汉文等档案资料,结合传统文献记载,对清朝平定新疆初期疆外八旗换防回疆的始末展开讨论,研究发现疆内伊犁八旗换防回疆始于乾隆三十四年,而非以往学者认为的乾隆三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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