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扶贫办获悉,我县已拿出86万元,为全县47778名建卡贫困户购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有了这份保险后,困难群众患大病、重病,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付20万元。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是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特殊保险产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减轻困难群众因患大病重病产生的经济负担。今年,我县已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补助资金86万元,为全县47778名建卡贫困户购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每人每年保费为18元。
有了该保险后,困难群众在患大病重病时能获得一份额外的赔付,前提是所患疾病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且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超过1.2万元。赔付比例为:自付费用1.2万-5万元,按40%比例给付;5万-10万元,按50%比例给付;10万-20万元,按6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则按70%比例给付。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付20万元。
内容时间: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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