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我县启动了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普遍欢迎。近日,我县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的通知》,从今年1月起全面启动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据了解,小额人身保险是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地方政府救助压力,专门为低收入人群量身定做的一款惠民保险,可有效提高百姓家庭抗风险能力,是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且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
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文件,我县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单位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县支公司,凡出生28天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投保,每份保险的保费为30元(每人最多购买五份,其中未成年人最多投保三份),保险期限为一年。每份保险的保险责任金额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2.9万元、意外残疾保险金额2900—29000元(伤残按伤残比例从10%赔付至100%)、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
另悉,小额人身保险服务的人群范围包括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以及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此外,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这项保险服务。
内容时间: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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