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永胜县财政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城乡统筹的思路,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从五个方面对扶贫项目资金加强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二是严格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制。三是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和县级回补报帐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四是实行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双合同”管理制度。五是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引入以奖代补机制。
2012年永胜县共争取财政扶贫资金2499万元,其中省级整村推进项目71个,财政补助资金1065万元;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60万元;革命老区项目资金50万元;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16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00万元;整体搬迁资金6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4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47万元,扶贫项目贷款贴息57万元。
内容时间: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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