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对扶贫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多举措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严防相关部门人员触碰扶贫资金“高压线”。
一是以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录入为抓手,履行好扶贫资金“管家”职责。使录入的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时间等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并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扶贫资金信息系统规范、安全运行,以便上级部门监管。
二是以管理好扶贫资金为目的,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并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考核。要求扶贫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都按项目进行管理,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拨付到位。由县扶贫、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乡(镇)、村调查落实,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到位,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扶贫对象的身上。同时,聘请项目监督员,对工程项目全程监督,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前,已对全县2012年度上级拨付到位的2947.5万元资金录入完毕,其中已拨付到乡镇及扶贫对象身上的资金957万元,涉及整村(整乡)推进、易地搬迁、小额信贷、“互助”资金、产业扶贫、救灾资金等。
内容时间:201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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