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等四类人员,建立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就医权利,着力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共建美好新绥江。
对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属于民政救助对象且纳入昭通市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资金按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其个人实际承担费用的25%进行计算,年度每人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5万元。对于不属于上述民政救助对象之外且家庭贫困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资金按报销后其个人实际承担费用的35%进行计算,年度每人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5万元。
内容时间: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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