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三元镇将脱贫攻坚列为民生一号工程,该镇按照脱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的总体思路,通过抓“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村干部”三个脱贫主体,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考核第一书记主体责任。对下派干部的考核由实绩考核、驻村工作日志、民主测评、干部作风、考勤五部分组成,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实绩考核按照农村党建、精准扶贫、服务群众、基层稳定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共计40分,驻村工作日志占5分,民主测评占25分,干部作风占10分,考勤占20分。考核等次分为90分以上优秀、70到89分称职、60到69分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不称职四种类型,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第一书记总数的20%。对于考核为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在表彰选拔方面予以推荐;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群众意见大的,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予以召回处理。
考核帮扶干部主体责任。贫困户帮扶实行机关干部全员化,按十分制进行考核。一是考核平时帮扶工作是否到位。每月到贫困户家至少1次,每少1次扣1分;二是考核帮扶成效是否显著。对包扶贫困户制定的产业发展落空或失败的扣3分,不能如期脱贫的扣4分。三是考核帮扶干部态度是否端正。不听从镇党委工作安排部署,对待贫困户态度冷漠群众意见大的每次扣3分。考核等次分为9分以上优秀、8分称职、7分基本称职、6分以下不称职四种类型。考核为优秀的干部年底予以表彰奖励,基本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不称职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核村干部主体责任。对照“学习政策理论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情况、为民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五个方面,按照“三考两评”(月考查、季考评、年考核,群众评议、驻村工作队评议)的办法对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类型。被评为称职等次的,按每季度100%发放脱贫攻坚绩效补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按每季度80%发放脱贫攻坚绩效补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绩效补贴,并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问责;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季度在领取100%绩效补贴基础上,将其余村干部扣罚绩效补贴总额作为奖励金额,根据优秀等次人数平均分配,同时将优秀人员列为上级表彰优先推荐对象。
内容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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