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略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763元、增长8.8%,增速位居全市第三、山区县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666元,增长9.6%,居全市第四、山区县第三。
今年以来,略阳县在奋力追赶超越和决胜脱贫攻坚进程中,采取得力措施,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一是抢抓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政策机遇,围绕“三支柱四区域”产业增收项目,提高产业发展补助标准,鼓励农户积极发展中药材、乌鸡、食用菌、中蜂等特色产业,有效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
二是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充分利用苏陕对口扶贫、天津对口协作等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务工信息宣传,鼓励全县城乡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季度实现劳务输出2.6万人,有效增加了居民务工收入。
三是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村消费升级,激活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持续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
四是抢抓冶金、矿产等工业产品市场良好的有利条件,全力保障略钢、略电、诚信矿业等重点企业正常运行,扩大企业劳务用工,实现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五是强化研判分析,通过部门协作联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挖掘支撑城乡居民增收的政策因素和有利条件,强化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为居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容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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