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家园”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县检察院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走进村镇帮扶贫困、问题青少年活动,加大对轻微劣迹青少年、单亲、贫困家庭等重点未成年人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努力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
8月22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干警及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同志,到赤松镇赤松村,对一名贫困残疾儿童、二名轻微劣迹青少年进行了帮扶。通过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叮嘱他们要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并把为孩子准备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交到孩子手里。
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机制,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曾荣获过“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县检察院 孙慧)
内容时间: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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