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检察院打造“生态检察+产业扶贫”新模式开展扶贫工作,该院建设的第六个“生态修复”基地也在紧锣密鼓的动工中。
“生态修复”基地的打造是为了落实江西省检察院开展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过程中,该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自愿投工投劳或交纳生态补偿资金等方式的表现,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从宽处罚。
“2017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永新又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为维护永新“绿色名片”,决战脱贫攻坚,我们将检察职能和脱贫扶贫相结合,打造了“生态检察+产业扶贫”新模式。”该院副检察长介绍说。
“生态检察+产业扶贫”新模式是将生态补偿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集中异地投入到贫困村重点栽种经济生态林,成立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按户分配,每户都持有股份,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还可以到基地投劳赚取报酬,待丰产后合作社将按股份将分红返还给贫困户,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财政、审计、纪检对资金跟踪问效。
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资源坏境类案件19件,其中当事人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补偿资金共计25万余元,这笔补偿资金已用于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目前已在芦溪、龙源口、象形等6个乡镇建设了经济林基地,种植了高产油茶、黄桃等多个树种,当地补植复绿面积已达到1000余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吸纳贫困户投劳入股分红。
内容时间:2017-03-1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07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