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蕲春县组织扶贫办、财政局、农办、发改局、审计局、“五个一批”关联单位,以及涉农部门和各乡镇(场)分管扶贫负责人等召开会议,就调整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筹整合资金的调整方案,并及时向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和省财政厅报备。
据了解,今年开春之初,蕲春县在自下而上、广泛调研基础上,敲定了《蕲春县2018年度精准扶贫项目规划》,并在3月底出台《蕲春县2018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13.3976亿元。但因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大都未到县,资金来源不明,难以确定整合资金额度、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微调、贫困户产业扶贫人数的变化等因素,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该县迅速启动调整统筹整合资金工作。
内容时间: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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