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评审程序,认真确定贫困生资助对象。先是由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根据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学校将享受资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备案。二是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设立资金专户,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助学金直接划入到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卡通帐户。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障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确保普高助学金工作的顺利推进。
内容时间: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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