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讯 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实现扶贫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张北县采取“一二三四”法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取得了 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争取到位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100多万元,其中下拨到位扶贫资金500多万元,未发生一例违规违纪现象。
“一”,即强化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设立扶贫资金财政专户,由专人负责,专账核算,实行报账制管理,资金封闭运行。所有扶贫和以工代 赈项目资金支出,由财政部门统一核算报账。“二”,即严把验收和支出两道关口。扶贫和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前,项目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开工报告及项目实施方 案。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即做到项目计划、实施和决 算三项公开。公开项目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讲等形式,公示扶贫和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及上级批复;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的乡 (村)、项目内容和资金数量等资料在项目乡(村)上墙公示;公开报账内容,对项目单位的报账资料初审后,将报账单据整理打印成费用明细表,在项目乡(村) 公示至少一周,群众没有异议后下拨项目款。“四”,即坚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四个结合。坚持日常监督同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处理事同处理人、经济处罚同行政 处分相结合;坚持财政监督同社会监督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同管理服务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将检查与服务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从而有效提 高了财政扶贫资金的综合效益。
内容时间: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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