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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
我省将实施金融扶贫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8  编辑:wangximing

  本报讯(记者李铁兵)融资难是长期制约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顽疾”。2015年5月,记者从省扶贫办得到一个好消息——我省将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从今年开始,各扶贫开发重点县将普遍试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和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获得起点1000元、最高额度为5万元(含)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合作银行将实行最优惠利率。扶贫资金按年向贷户补贴利息。

  资金投给谁?

  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建档立卡

  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北省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从2015年起,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将普遍试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和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今年,省扶贫办确定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信用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为我省金融扶贫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并签订协议,就金融扶贫进行全面合作。从2016年开始,我省积极支持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并执行相同政策。各贫困县可择优选择当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也可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全部用于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由各级扶贫部门提供。

  从2015年起,合作银行要每年安排县域扶贫专项投放,投放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补偿金的5倍。贷款投放计划落实到每个县,并由合作银行按月统计贷款发放情况。

  贷款怎么用?

  到户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经营

  方案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下简称“到户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从事运输、多种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链带动下的农牧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试点的贫困户项目。

  “到户贷款”贷款金额为,单户贷款起点1000元,最高额度为5万元(含)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以下简称“项目贷款”)主要贷款对象为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额度主要根据客户提供抵押风险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扶贫龙头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原则上,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辐射和带动贫困农户的比例给予贴息。

  利息怎么算?

  合作银行实行最优惠利率,政府按年贴息

  合作银行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农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等要素,在自身承受能力范围内实行最优惠利率,并最终由各县金融分支机构自主确定。原则上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最高不超过40%。

  “到户贷款”贴息期限为3年以内,贴息率不超过贷款基础利率(上一年度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平均值);“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为2年以内,贴息率不超过3%。各县采取间接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贴息,合作银行按合同约定向贷户正常收取贷款利息,扶贫资金按年向贷户补贴利息。贴息资金总额度不得超过扶贫开发重点县当年贴息资金预算总规模。

  风险怎么防?

  不良贷款率连续30天超过3%的县将暂停贷款业务

  2015年,省安排每个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示范县风险补偿金600万元、每个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示范县风险补偿金300万元。有关市、县将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和农户贷项目。

  对不良贷款率连续30天超过3%的县,有关部门将暂停该项贷款业务,组织清收,直至不良贷款率降至合作银行允许的范围之内,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后再行开展该项贷款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县,将被终止贷款业务。

  此外,省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将指导有关县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贷款申报等信贷服务;同时,积极引导中国人寿、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出台与扶贫小额信贷对接的专属保险产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贷款户积极购买,有效分散、转移贷款风险。

内容时间: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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