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宁自治县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原则,盘活管理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承包地、林地、宅基地”三块地,让迁出地各类资源成为搬迁户的收入来源。
盘活承包地。搬迁户继续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各项惠农政策不变。由搬迁农户自行选择承包地处置方式,搬迁农户可自行出租承包地、也可将承包地交由村(社区)安排给大户或合作社进行统一耕种,搬迁农户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分红收益。对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承包地进行退耕还林,按照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搬迁户所有。
盘活林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搬迁户继续享受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不变,按照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享受退耕还林补助,管理权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归搬迁农户。享受森林保险补助,由县财政承担商品林投保金0.6元每亩。搬迁户可自行出租林地、可将林地交由村(社区)安排大户或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经营,搬迁农户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分红收益。
盘活宅基地。实施迁出点复垦项目,搬迁户迁出后,加大推进旧房拆除力度,快速实施宅基地复垦工程,宅基地复垦转化为承包地后的承包经营权归搬迁户所有,可享受承包地相关政策。
内容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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