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8日电(通讯员 杨兴沼)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榕江县采取积极措施,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及管理使用。
规范项目运作,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应实行招投标或比选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着力加强项目检查验收,对不按项目要求实施,在项目实施中以虚报、虚增工程量等手段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加强资金整合,发挥规模效益。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将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与农业、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专款中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市的农业建设项目,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防止项目重复建设、同一建设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等问题。
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报账资料。确保项目报账资料的真实性,不能为报账而报账。报账资料中有关会议、合同、筹资、验收等资料,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真实的实施情况,不能仅为了满足项目资料完整性的要求而编制虚假的报账资料。对有不同资金来源的整合项目,将项目财政资金报账资料及整合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全部纳入项目档案,以便更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
内容时间: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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