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平塘县辖9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共有121个行政村、3个社区、3个居委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69个。2016年,我县被列为第二批省级补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主要在31个试点村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其中21个贫困村,10个较少民族村),其中省级补助20个试点村,县级负责整合投入11个试点村 ,每村补助100万元,合计投入31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000万元,县级补助1100万元)。
一、主要经营模式。一是土地、设备等参股其他企业获取固定收益。通过将补助资金转化为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通过以购买或新建门面、农家乐、停车场、大牲畜交易市场等方式形成固定资产租赁经营等获取长效稳定收益。三是村(居)委会领办集体经济组织实体经营。通过利用本村自然资源、民族文化、特色农业产业优势,由村(居)委会将补助资金作为投资资本领办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组建劳务公司。四是金融理财。暂时将补助资金选择定期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理财模式进行过渡,确保试点资金保值增值。
二、保障措施。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级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乡、街道办)人民政府(办事处)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县级统筹、镇(乡、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对纳入试点的村优先加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上给予倾斜。县级涉农项目审批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或经营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制度保障。明确村级集体参股经济组织建立和运行、股份制合作、资产出资、成员界定、经营管理、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建立村级集体资本投资收益分配使用机制。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切实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加强试点村集体内部及投资经营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试点村集体内部及投资经营的监督管理,建立公开议事机制,实行财务公开和项目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建立投资经营分析评价机制。
三、预期目标。一是精准发力,助推脱贫攻坚。按照精准扶贫、科学治贫、有效脱贫要求,精准发力,巧用“特惠贷” 参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强化集体经济带动效应,对无增收项目,无能力脱贫的贫困户鼓励其将扶贫资金小额扶贫“特惠贷”入股集体经济,从经营主体获取资产性收益,每年分红比例均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让贫困户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二是提高村级干部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切实加强村党支部书记以及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拓宽他们知识面,培养成为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村“两委”班子带领一方群众开拓创业,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能力。三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脱贫攻坚步伐。通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让每个村都有实体经济,并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得到长足发展,切实增加群众收入,为彻底消除“空壳村”、脱贫奔康打下坚实的基础。(韦婷)
内容时间:2017-05-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507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