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助力精准脱贫,截至5月中旬,裕安区已为18289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365.78万元。
年初,裕安区出台《裕安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2018年度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区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每年200元,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仍执行原代缴标准。该区专门召开全区城乡居保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开发区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序时完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和保费代缴申报工作。区城乡居保中心对该区各乡镇街、开发区系统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经办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同时,该区人社部门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业务对接,积极开展对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数据精准比对和身份认定工作,确保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助力参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内容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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