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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国家,障碍研究(Disability Studies)与障碍者权利运动(Disability Rights Movement)有30年以上的历史了。和种族/族群研究、女性主义、“同志”研究一样,障碍研究有明确的社会运动立场,以参与社会改造、挑战能力主义(ableism)和解放障碍者为目的。然而,就像“身心障碍”是一个在现代国家体系下建构出来、异质性很高...
本文为2018年度中国残障十大权利事件评论。
自1980年代以来,人们对残障的认知经历了从传统模式向医疗模式的转变。2008年,中国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后,本土残障人组织开始推动人们对残障认知向社会模式的转变。但在媒体报道中,我们仍然经常看到对残障污名化、病态化、超常化、错误化、政绩化等的报道传统,或使用医疗模式的报道框架,这对残障人权利的实践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为推动公众残障意识的提升,民间残...
《残疾人权利公约》视残障者为积极、能动的权利主体,强调通过消除社会的歧视和障碍促进残障者的发展,残障者的教育因此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教育公平应成为残障者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与目标,保障残障者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残障者的教育机会,促进残障者教育资源在城乡间、地区间和校际间的公平配置,对特殊学校教育和随班就读政策进行反思和调整,真正确立融合教育的理念和制度,是我们...
残障研究在爱尔兰蓬勃发展,为了确保研究的质量以及对研究参与者的保护,爱尔兰国家残障事务署开发此伦理指南,以协助研究者更好地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此指南综合了目前国际上的良好实践,在开发过程中也进行了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咨询,特别是向残障者咨询。此指南可用于残障研究的资助、执行和管理,特别是那些有残障者参与的研究。1450197
法律是残障群体争取权利的根本,立法背后的残障观念选择直接关系到残障群体的生活状况和切身利益。残障研究起源于西方残障群体争取权利和认同的残障运动,尽管残障运动的形式与内容在各国有别,但都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过往将残障归结为个人悲剧的固化观念,转而将身体损伤与社会障碍区分开来,形成了社会模式和权利模式的新型残障观念。这种残障观念得到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文件...
本章界定了残障群体的标准,并通过对香港残障群体的构成进行分析,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香港残障群体的整体概况。
本文基于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反歧视标准,检视了日常生活中有关残障的意象,并借助残障人自己的影像故事,批判传统社会中有关残障的狭隘想象。继而通过关于不同残障议题的影像,呈现肢体、听力、视力、精神障碍人士的日常生活,反思如何消除关于残障的过度阐释(或偏见),回到本心常识,尊重其平等权利。最后,讨论了法律人可以通过法学与美学的交叉,体认人的多样性与固有尊严,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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