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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从民事司法裁判中进行多重维度的梳理后发现,我国基本权利条款存在三种效力模式,分别为“基本权利—公民义务”和影响合同效力型的直接裁判效力、运用民事概括条款的间接裁判效力、价值指引的非裁判效力。但总体上裁判逻辑混乱,原因在于,混淆公法与私法的界分前提、忽视基本权利条款的适用条件、缺乏合宪性解释方法。据此,应从法律条款的抽象...
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问题,是处理宪法与民法关系时的首要问题。旧效力论没有区分情形,便单独适用直接效力说或间接效力说,难免具有片面性。新效力论以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作为保护义务的宪法依据,以立法违宪审查基准体系为内核,对合宪性解释做程式性理解,并通过细化新效力论,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并克服片面性。中国语境下,新第三人效力论有相应的规范基础和理论基础。在宪民关系...
德国式与美国式权利处理模式均同自身宪法解释的理论、方式、指向密不可分。在处理我国相关问题时,绝不可能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处理模式,因为中国式权利作业体制有着独特的宪法背景、政治环境以及传统力量的影响,盲目照搬的时代早已远去,对比分析德国式与美国式基本权利水平效力解决路径,提炼成熟的处理规则,减少不必要的争论,才是可能的研究方向。
“第三人异议”作为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特殊救济途径之一种,是介于仲裁裁决(法院判决)与第三人利益保护之间的一种平衡机制。OHADA的“第三人异议”在立法上借鉴了法国第三人撤销判决之诉而形成,其建构机理与制度设计对于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启发意义。
“四帮四促”活动因其发挥了独特的组织优势而释放出了巨大的能量,在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也有效地锻炼了干部,活动取得的一系列成效,塑造了政府良好的形象。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多种问题。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应对问题,完善机制,才能实现“四帮四促”活动更好地开展,更好地突出“两加一推”的主基调,为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重大战略创造条件...
本文从流动儿童的“第三人效果”及亲社会行为认知等方面入手,具体考察了自我效能在儿童媒介接触中的作用。首先,本文分析了儿童社会认知发展过程中的榜样学习与自我效能因素。其次,本文分析了电视暴力内容、网络游戏中的暴力信息对于儿童的影响。最后,本文分析了流动儿童自我效能的认知特征,即亲社会取向、安全感的缺乏、第三人效果。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社会体制的发展如火如荼,相较之下,基本权利却面临保护屏障越发脆弱的现实困境。更为棘手的是,政治国家的宪法“失灵”,以至无暇顾及基本权利保障越来越大的缺口。在社会系统论的视域下,社会变迁中的基本权利场域已经从政治宪法走向社会宪法,从民族国家走向全球化空间。基本权利效力的拘束对象亦不再局限于国家公权力。一方面,社会权力兴起,另一方面,其与国...
防御性紧急避险是指针对危险源实施的避险行为,可类型化为针对不可归责的危险实施的防御性紧急避险、预防性的防御性紧急避险以及“生命冲突案”中的防御性紧急避险三种类型。立足于防御性紧急避险中的各主体和各要件进行分析,可得出多元论的正当化根据。第一种类型由避险人视角下的法益保护原则,危险引起方视角下的风险管辖责任、法益值得保护性及基本权利限制,以及第三人视角下的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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