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2019年大通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大通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二、实施单位
大通县扶贫开发局
三、实施地点
桦林乡贲哇村、东峡镇麻其村、长宁镇东风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安装太阳能路灯420盏,其中桦林乡贲哇村86盏、东峡镇麻其村120盏、长宁镇东风村214盏。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139万元,全部为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
六、项目效益
太阳能路灯安装后,实现3个村村道亮化,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加快地区经济快速发展。项目受益农户861户3556人(其中麻其村156户619人、东风村446户1750人、贲哇村259户1187人),贫困户128户461人(其中麻其村49户174人、东风村23户75人、贲哇村56户212人)。
七、实施期限
2019年4月至12月。
八、运行机制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各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监督电话:2722355
内容时间: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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