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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成绩
“三抓三促”助推健康扶贫行稳致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2  编辑:孙阳光

“健康扶贫走得稳,真情惠民才致远”,自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以来,我旗在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救治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有的放矢,通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诊疗行为监督管理、科学利用医疗资源,严控不合理费用”等多项措施,既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又确保了健康扶贫工作常态、长效、可持续发展。

抓长效机制,促科学管理。“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健康扶贫能否实现长效可持续发展,机制保障是根本,政策措施是关键。我旗紧紧抓住机制建设和政策保障的“牛鼻子”,根据自治区和赤峰市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喀喇沁旗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喀喇沁旗健康扶贫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喀喇沁旗分级诊疗管理规定》《关于确定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通知》《签约服务管理办法》《慢性病路径化管理实施方案》《大病救治专项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就医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同时,切实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着力做好医疗控费工作。我旗坚持加强日常医疗行为管理,着力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诊疗科学化水平。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对规定的单一病种执行临床路径管理,认真抓好抗菌药物、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控医疗费用过度增长,严管次均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药占比等考核指标符合规定。对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坚持实行单独建档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用药、治疗逐一审核,并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将贫困人口诊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绩效、职称晋升等挂钩。坚持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按照规定使用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医疗机构对因治疗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必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且二级医院目录外用药金额不得超过5%,三级医院不得超过10%,在保证患者有效治疗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药费支出。

抓分级诊疗,促合理就医。我旗坚持实施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原则,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转诊标准,着力构建扎实有效、科学稳妥的就医渠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首先到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根据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转诊单转往旗医院或旗蒙医中医医院治疗,经临床诊断确需再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旗级医院开具转诊单转往市级或市级以上定点医院治疗。无相应转诊手续的,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基金不予报销,通过层层转诊、逐级上报的方式,引导贫困患者合理有序就医。与此同时,我旗还坚持开展健康扶贫防病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将疾病防控与健康扶贫紧密结合,着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早干预、早预防,有病早诊断、早治疗,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抓政策宣传,促考核提升。“一花独放不是春,姹紫嫣红春满园”,为提升工作实效,我旗注重多层面布局、多途径拓展,全力推动健康扶贫深入发展。旗卫生计生部门不断加强与乡镇(街道)、各驻村工作队信息沟通,使其随时掌握贫困人口健康信息,构建了医疗机构、乡镇政府、驻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局面。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具体帮扶责任人全面负起相关责任,熟练掌握各类帮扶政策,及时将包括健康扶贫政策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向帮扶贫困人口宣传到位、解释到位。同时,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作用,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在签约服务随访和送医送药过程中,加强用药指导和健康指导,并结合服务对象实际,详细讲解健康扶贫政策,使之熟记于心。旗委、旗政府将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情况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实行严格考核问责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三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包扶单位、扶贫工作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力、扶贫效果较差的,从严追究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有力、收到实效。


内容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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