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人社局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为目标,积极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织牢贫困户医疗保障网。
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设置“一站式”结算窗口,补偿一步到位,大大方便了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医院治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自负费用控制在10%以内。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水平。完善筹资政策,实行政府代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员参保,争取财政代缴医保保费1242.04万元,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费用2016.10万元。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总补偿3.6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73亿元,“四道防线”共补偿1.31亿元,实际补偿比为92.62%。
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负担。一是提高住院和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截止到目前,该三部分人员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05万人次,取消起付线直接受益1007.52万元。二是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贫困人员两档起付线各下降50%,补偿比例为55%。扩大贫困对象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在原27种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艾滋病等12种病种为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建立了贫困人口申办门诊特殊慢性病随来随审制,截至目前为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6449份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医疗保险证。三是提高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并将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12787人纳入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实施对象范围。
内容时间: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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