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将专项整治的利剑直指脱贫攻坚一线,在深抓实治上下功夫。
按照《鄂伦春自治旗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鄂伦春旗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整治的重点和措施,适时调整阶段性整治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确保专项整治按时保质完成。
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看、听、走访农户等形式对精准扶贫工作中重点整治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全覆盖督查,全程跟踪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查漏补缺,找出需要补齐的短板,挂牌督战,要求乡镇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共开展18个轮次的明察暗访,发出通报25期,通报批评30人次,查处驻村工作队严重违反工作纪律1人,对2名乡镇主要负责人和15名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进行约谈。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巡察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大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用切实有效的举措,真正管住“大多数”。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活动,多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作为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坚持“快”字为先,快收快阅快办,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加大对扶贫领域责任部门、乡镇和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问责,对扶贫领域监管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以及出现系统性违纪问题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责任。截至目前,旗本级共收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51件,处置51件,立案4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通报曝光案例1期3人。
内容时间: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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