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汝城县财政局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汝城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汝城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简化扶贫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为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
????强力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全县总体扶贫规划和年度项目规划,科学编制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一步细化项目投入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建设内容等,使整合方案更加优化,更切合我县扶贫项目建设实际。至2019年12月中底,我县累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992万元,累计支出29029万元,支出进度达92%,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全力强化本级投入保障。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经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决定,在我县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从县级财政安排6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农村电商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力求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不漏掉一个扶贫领域,全面保障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的职权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扶贫、农业、交通、水利等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强化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村组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由财政会同县扶贫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落实到位。
内容时间: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