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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国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制度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慈善事业取得新发展,特殊群体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018年,社会救助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取得新突破,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加快发展,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本部分从大扶贫视角出发简要探讨了特殊群体、贫困及扶贫政策,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界对贫困定义的探讨。其认为当前对贫困和扶贫的分析需要突破笼统的贫困定义和粗放的开发式扶贫的策略,在基本认同新扶贫规划中“大扶贫”理念的基础上,拓展狭窄的扶贫策略。“大扶贫” 需要在各贫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动机制和公众参与平台等方面拓展理论和实践。
2020年,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孤儿基本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首次被纳入国家保障范围,残疾人福利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本文将基于调查数据,实证地探讨中国现阶段贫困现象成因和贫困群体状况、特征以及相关理论问题。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慈善事业逐步发展,优待抚恤标准持续提高,特殊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基本生活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本章主要介绍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障人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优抚保障等特殊群体保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他们在保障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每一特殊群体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2016年,我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福利制度不断健全,优待抚恤标准再次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水平逐步提升。
为了解北京地区家庭贫困青少年群体的实际情况,对他们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团市委联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进行了调查研究。由于青少年在就业后经济状况会有所改善,本次调研以在校小学、中学、大学学生为主,集中在北京户籍家庭贫困中小学生和在京就读家庭贫困大学生群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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