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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回顾了1998年灾情状况及救灾情况。其次,文章分析了救灾捐赠的工作情况。
在以上各章中,我们对清代救灾法律的内容及其运行进行了大致的介绍和分析。清朝集历代救灾制度之大成,建立了相当完备、系统的救灾法律制度。可以说,清代救灾法规的形成及变化与清代救灾活动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顺治、康熙、雍正时期,由于经历了长期战乱,清朝初建,国家的救灾法律制度处于恢复和重建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救灾行动中一直采取军民合作、军地协调的联合救灾体制,建立党政军联合救灾指挥部,组织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主体,包括公安、民防、专业救灾队伍、群众组织等社会力量的联合救灾队伍,各专业救灾队伍配合解放军一起行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救灾行动中承担了主要任务,发挥了巨大作用。
本章主要介绍了NGO参与四川抗震救灾的纪实。
中国自古是一个多灾的国家。在与自然灾害长期作斗争的过程中,历代王朝积攒了丰富的救灾经验,建立了一系列相应的救灾制度。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集历代封建王朝救灾制度之大成,在实施救灾政策措施的同时,还将其相应制度法制化,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救灾法规。从灾荒史和法制史的研究视角出发,对清代救灾法律及其运作做一认真的梳理,无疑是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章主要就清代救灾官员及机构的组成、职能及其办赈实效等做一点分析,希望能够加深对清代救灾法律的政治运作环境及社会效果的认识。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了铸就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首先,介绍了面对灾难奏出的时代最强音。其次,分析了夺取抗震救灾胜利的精神保证。最后,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灾难是难以避免的,但如果救灾措施得当,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安抚灾民、稳定社会秩序,还能为灾后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打下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省的救灾工作为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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