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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位于北京的东北部,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位置,下辖17个乡镇,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人,农村分配人口26.5万人。在北京市的功能分区上,平谷区属于生态涵养发展区。2010年,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平谷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平谷区农村经济发展创新研究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依托试验区进行一系列试点合作。本文即在此背景下,对平谷区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情况进...
在集体林区,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提高林地经营水平的合理选择。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有利于实现集体林的规模化经营。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政策扶持措施,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本报告依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问题调研课题,实地调研了952个不同类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分析他们在林权流转、林木采伐、融资渠道和森林保险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诉...
四川省阿坝州理县依据中央及四川省的林业政策,结合其属于四川生态功能区且山高陡峭、林地不易划分的实际情况,采用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在理县81个村成立88个集体林经营董事会,推动社区参与集体林经营管理。理县的集体林保护为社区治理提供了工作内容及公共资金,是一种基层政策与乡村治理结合的实践探索:一方面,促进了乡村的集体林保护,取得了一定效果;另一方面,也...
进一步推进甘肃省农地制度改革与集体经济发展,是驱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原动力,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思路的制度安排。本报告基于甘肃省整体数据、调研结果和典型案例,对农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及主要困境进行了梳理总结,结合改革深化的方向与规划,前瞻性地提出推进农地制度改革,应在尊重农民土地配置的自由选择、完善针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措施、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
本文介绍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职能定位。根据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扮演的管理者、交易者和参与者三重身份,村集体职能划分为管理者职能、交易者职能和参与者职能。首先是管理者职能。村集体禁止农户将农地转让给本集体外的农业单位,严格审批入股方式的土地流转,在村集体批准情况下农地可以出租。其次是交易者职能。调查中没有发现村集体以“反租倒包”的方式参与土地流转。最后是参与者职...
本报告立足现有学术成果,梳理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演进,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分析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尽快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机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村规划体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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