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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相关度| 出版时间| 更新时间 检索词:清代官方     检索到  5679  条相关信息

本章介绍了清代人口估计和人口资料。

作者:史志宏 出版时间:2017-10-01

潘曾沂是清代中期江南地区最为著名的慈善家,他一生主持或参与的善举为数众多,如平粜免租、施衣馈药、建义塾、创善会、育弃婴、养灾民、凿义井、兴水利等。综合考察可以发现,潘曾沂的慈善活动并不孤立,他上承袁黄、彭绍升,下启冯桂芬、余治,是清代江南地区民间慈善系谱中的重要一员,对清代中期江南地区慈善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作者:王卫平 王伟伟 出版时间:2010-10-01

中国自古是一个多灾的国家。在与自然灾害长期作斗争的过程中,历代王朝积攒了丰富的救灾经验,建立了一系列相应的救灾制度。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集历代封建王朝救灾制度之大成,在实施救灾政策措施的同时,还将其相应制度法制化,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救灾法规。从灾荒史和法制史的研究视角出发,对清代救灾法律及其运作做一认真的梳理,无疑是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作者:赵晓华 出版时间:2011-11-01

本章对以上各章估计的清代农业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重点讨论这一时期农业的发展和不发展问题。

作者:史志宏 出版时间:2017-10-01

作为中国古代荒政和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清朝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救灾法律制度。如前所述,学术界清代救灾立法关注极少,尤其对清代救灾立法整体状况的研究,基本缺乏专门探讨。事实上,我们钩稽史料发现,清代的救灾法律不仅反映在会典、则例、《大清律例》等行政、刑事法典中,还反映在省例、救灾章程等地方性、临时性的法律规范及其汇编中。清代许多荒政著述对救灾法律做了整理和归纳,...

作者:赵晓华 出版时间:2011-11-01

长期以来,女性在中国历史上属于失声的弱势群体。在宗法制度统领的男权社会中,妇女买卖几成灾荒年代人们自救的一种常见手段。实际上,灾荒中的妇女买卖不仅意味着无数女性的悲惨遭遇,也常常演化为影响地方社会秩序和人口变迁的重要因素,甚至成为历代政权赈灾进程中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社会问题。本书希望透过清代灾荒中的妇女买卖这一历史现象,分析清代因灾买卖人口的法律规定,探讨清代...

作者:出版时间:2011-11-01

为维持新疆伊犁八旗驻军戍守新疆,清政府为此提供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在《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等史料中,对此进行详细的记载。清代伊犁八旗的社会保障由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三个方面组成。社会福利主要有旗屯、俸饷、红白赏恤、设立官铺、修建住房等;社会救济则包括设立仓储、养瞻鳏寡孤独;优抚安置表现在养老、抚恤方面。

作者:龙国仁 LongGuoren 出版时间:2018-03-01

清代,尤其是清末,天津城市慈善事业非常发达,出现了一批士绅慈善家,他们从早期的个人或家族的修城筑池、修桥补路、开设粥厂、散米散钱、掩埋无主尸体、立义地和建义学发展到后来的结社恤嫠、育婴、施药、冬赈、备荒、济贫等。天津产生慈善家群体的原因,一是扶危济困的城市精神影响了士绅民众的慈善行为,二是城市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一批家业富足的富商大户,这些人成为潜在的慈善家,三...

作者:任云兰 出版时间: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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