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数据库!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实现刑事辩护对刑事审判的有效影响。然而,刑事辩护对审判的程序推动力不足,对裁判的实体说服力不强。在从“理论上的律师辩护权利”到“法律上的律师辩护权利”再到“行动中的律师辩护权利”的阶段转化中,转化过程脱节,转化结果不佳。其内在机理为律师辩护与裁判生成的脱离,并体现为裁判生成机制虚无以及控辩双方能量失衡。为此,应制定律...
律师在场权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被诸多现代法治国家所肯认。域外的相关规范和判例可为他山之石,我国现行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值班律师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简易程序等为律师在场权的实现提供了制度空间。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中国的价值旨归,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现代化需要进一步明晰律师在场权的权利意涵,完善制度建构。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加深,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在庭审阶段得到了强化。然而,在侦查讯问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仍显不足,极有可能导致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情况出现。侦查权的行使需要受到正当程序的约束。为构建侦查的正当程序以实现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律师在场制度,试图以控辩平衡的维持达致前述目标。在新时代推进刑事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
本文意图通过考察精神失常辩护和相关问题的法神经学研究现状,展现法神经学作为一个交叉领域的复杂性、面临的挑战及其可能的前景。
保障人权是中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原则,西部地区法治发展是中国法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西部八省区,针对法治国家建设中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与律师作用进行专题调研,不仅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整个国家人权保护状况,而且也可以洞悉当前中国法治化建设水平。调研是围绕对法治国家与律师关系的认识、对刑事诉讼中律师作用的认识和刑事诉讼律师工作中专门问题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虽然...
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作了系统、详尽的规定。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和2007年10月28日两次修订。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
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的法律援助藏区活动是全国统一战线、律师行业同心服务中的成功典型,发挥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藏区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等成效。本报告介绍了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组建的背景、基本情况、组建目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对其开展法律援藏服务的做法予以总结梳理,列举其典型案例并提炼其经验启示,对于其他地方...
国际法的发展一直都注重国家间的关系,然而,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个人的发展才是国际法律制度追求的最终利益,这也是国际法发展最显著的变化之一。追求个体利益的发展势必要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为了保护和尊重个人的基本需要,必须把个人的需要转变为权利。这种转变将通过把道德和政治承诺的重点放在实现这种需要上,并赋予个体特定的国际法律地位来完成。但是,在国际...
资源分类
检索历史
下载排行